水建设〔2021〕334号
部机关各司局,部直属各单位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水利(水务)厅(局),各计划单列市水利(水务)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,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,规范造价执业行为,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,我部制定了《注册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管理办法》,已经水利部部务会审议通过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水利部
2021年11月8日
注册造价工程师(水利工程)管理办法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,规范造价执业行为,保证工程质量、安全、进度和投资效益,维护公共利益和水利建设市场秩序,依据《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》(建人〔2018〕67号),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注册造价工程 ……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