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
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
发布日期:2023-09-27|字体:|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
  来源:国资数据中心
市政府令第358号

《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》已经2023年9月4日深圳市政府七届9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。

市长覃伟中

2023年9月7日

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

第一章总则

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,维护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》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本办法。

第二条政府建立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,大病保险为补充,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。健全基本医疗保障与商业健康保险、慈善捐赠、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。

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
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 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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